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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命理之官司要不要打,哪些官司最好不打

发布时间:2018-04-04 点击数:396

各位小宝贝们,今天我们来聊聊周易命理中的官司,因财能生官,从而带来口舌是非,官司诉讼,统称官非。生活中也常常遇到打官司的人,皆是有口气不平,就要坚持官司打到底。比如冯小刚的电影《我不是潘金莲》的女主角,范冰冰饰演的,为了名声打了10年官司。以及今天我们要聊得这位主人公A,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:

A一位是物业圈的朋友,三年前在广州做物业总经理,B是江西某物业公司的老板。三年前,老板B的公司陷入困境,同时B公司缺乏人才,业务停滞不前。经人介绍,B认识了A,几番接触下来,B对A非常认可,许以高薪和股份分红吸引A去江西发展。去江西之前,B和A签订了一份经营协议,对于A承接的新业务,将给予固定比例的股份分红(股份分红,要扣除很多经营管理成本的,其实不太好计算股东所得,但可以参考毛利率,营业收入快速计算税后可分配利润,但B企业亏损,他就要先弥补亏损,再做股东分配,这就是B不履行给A股份分红的最大原因,A只想到了按营业收入的比例分配,那是销售员的提成,股东分配不是那样分的)。A确实有能力,不到2年时间,由他开发和承接的新业务甚至超过了B以往旧业务的总和,A也满心欢喜,多年的职业经理人生涯感觉就要熬到头了。蛋糕是拿回来了。后面分蛋糕却是痛苦的过程,B以各种理由不兑现原协议约定的事项,A在无数次协商未果后,愤而辞职,并一纸诉状将B告上法庭。带着无限愤慨,A回到了广州,我见到他时还是气愤填膺的。

总体来分析此事件,我并不会向着朋友说话,客观分析,只说本质,先问大家,您遇到这种事情,你会怎么做呢?想必很多人会同意A的做法,去和B打官司,如果官司打赢了,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钱,看似有理,但仔细一想,打官司耗时耗力,而且在职场圈子的人都会知道,A告了B,那曾经的BOSS,虽然B有过忽悠,有过失信,他自有亏欠A的地方。但A的名声就会传遍职场圈子(物业圈),之后的物业老总们,估计在用人之时都会顾忌这一点,慎重聘用A,谁都不喜欢抗主的经理人。就是这个道理。就算赢了一次官司,但会失去之后的职场的路。这里还引用前面的一个细节,就是B企业亏损,他就要先弥补亏损,再做股东分配,这就是B不履行给A股份分红的最大原因,A只想到了按营业收入的比例分配,那是销售员的提成,股东分配不是那样分的,这个在协议里是有约定的。所以,A的官司还未必赢。他只赢在义理上,而在法律事实上,他不占优势。这里劝诫大家,不要为了一次纠纷,失去未来的路。未来的收益,才是更大更多的。

下面从周易命理的角度来分析。当一个人日主过旺时,而官的气场变弱时,容易发生打官司的事情,成为原告。当日主和官的力量平衡时,大多会官运恒通,如果再加印枭的力量调,就会掌实权。但失去平衡时,官超旺而大于自身时,就容易产生麻烦事,官司缠身,甚至是牢狱之灾,或者疾病。而自身超旺,而官弱之人,就会有一些胆大妄为的行为,比如打官司,比如打人等暴力事件。 这朋友的八字不便透露,不然,会更加详细的阐述。

好了,今天就聊到这里,谢谢大家。